青苗网评:切断疫情病毒源头,管好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未来网作者:陆玄同责任编辑:李晶
2020-02-12 13:47

每一次自以为是的“饕餮盛宴”,每一次从野生动物获得的食欲满足,都存在不可预估的安全隐患。从“非典”(SARS)到“新冠肺炎”(NCP),这个亏不能再吃了。

老话讲的好“病从口入”,满足口腹之欲是有边界,有底线的。而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就是这条底线,必须成为执法上的硬杠杆,也当是全民共识。

其实对于如何保护野生动物,一方面是禁止交易、食用,另一方面是禁止商业繁殖。世界动物保护协会科学家孙全辉博士认为“禁食只是治标,只有全面禁止商业繁育才是治本。”但不管是驯养繁殖还是偷捕猎杀,都是以需求端为核心的,所以防控打击的关键点还是在消费端,如果消费需求不在了,相应产业必然都会减少甚至消弭。

但无论哪条解决路径,食用野生动物的问题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面对这样汹涌的疫情,我们一而再的摔了跟头,不能让“吃祸”再次发生。说白了,食用野生动物本身就是认知上的误区,诸如吃蝙蝠可以滋阴壮阳,吃穿山甲可以通乳等等都没有科学依据。不仅在营养上没什么优势,还是致病源。人类历史上夺走近2500万欧洲人生命的黑死病,祸首就是来自野兔、旱獭的鼠疫,而埃博拉病毒、艾滋病源自蝙蝠,并以果子狸为中间宿主。

所以,既要在认知上规避误区,也要在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上加大力度。

目前来说,现有法律还是不能将所有野生动物都列入保护之列,现有法律制度亟需完。但法律层面的行动已经开始。此前,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林草局应联合发布公告,“全面禁止人工繁殖场所野生动物转运贩卖,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广东日前也紧急立法,“明确提出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而据“新华视点”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也已部署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工作,拟将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列入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并加快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进程。

治乱象用重典,也要保证相关法律之间的衔接。比如此次即将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做出的修改,既要相应扩大野生动物的保护对象,把可能引发病毒传播的出售、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纳入规制范围,也要明确规定因野生动物交易和食用,引发病毒传播甚至造成重大公共健康事件的法律责任,同时要与《传染病防治法》《刑法》等法律的充分衔接起来,确保修改后的法律措施更具体,更有执行力。

近期几起发生在防控疫情期间的猎捕、饮食野生动物事件,再次敲响了严控的警钟。从四川省理县村民汪某用索套捕杀的野生动物,到广西自治区浦北县一村民宰杀并分食一头约35公斤的野猪;从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警方破获两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到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抓获犯罪嫌疑人龚某,并当场缴获斑嘴鸭、绿头鸭、斑鸠等野生动物尸体109只,一起起触目惊心的捕杀事件背后是冷血、自私与麻木。利益面前他们践踏法律,面对如此大的危机,不反思,反而变本加厉,对于这些不知敬畏生命,不懂法的不法之徒,决不能轻饶。

在这样危急的关口,各个地方应当尽快明确“捕杀食用野生动物”的惩戒措施,并集中力量进行警示和打击。从消费端,尤其是对海鲜市场、以及饭店、酒楼、大排档等地进行排查管控,管住那一张张“凶残”的嘴,管住舌尖上的安全。

作者:陆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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