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令颁布实施后,安心回家过周末再也不是梦

来源:中国军网综合作者:莫申明 唐兵 段鑫 周凌彬 万永康责任编辑:乔梦
2018-11-09 04:06

今年5月1日新条令施行,明确配偶在驻地长期工作或者生活的,在休息日和节假日可以按照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南海舰队某作战支援舰支队在严格贯彻新条令的基础上,合理制订轮休计划、调配值班人员,切实打通回家的“最后一公里”。详情请关注今天出版的《解放军报》带来的报道——

我能经常接儿子放学了

■南海舰队某作战支援舰支队抚仙湖舰二级军士长 莫申明

邓景辉绘

“爸爸,你怎么来接我了?”周五下午,刚刚放学的儿子一看到我,立马跑出校门,冲到我的怀里。看着他脸上幸福的笑容,我的泪水忍不住地在眼眶里打转——这是儿子上小学以来,我第一次接他放学回家。

以前,虽说我符合休息日回家住宿的条件,但条令明确规定要前1日晚饭后才能离队,由于驻地离市区较远,每次回到家都已是夜深人静。

“爸爸,别的小朋友都是爸爸妈妈来接他们回家,怎么从来不见你来接我啊?”一天晚上回到家中,听到儿子的话,我心中除了无奈,更多的是愧疚。出海任务重,业务工作忙,平时鲜有回家轮休的机会,好不容易回一次家,却遭到了儿子的“奚落”。久而久之,他对我越来越疏远了。

新条令施行后,事情就有了转机。这天下午,支队机关干部来到舰上,为我们作“新条令·新亮点”宣讲解读,当听到“轮流回家住宿的士官,休息日和节假日前1日下午操课结束后离队”时,我激动地带头鼓起了掌来。虽说只提前了短短几个小时,可是终于有机会接儿子放学了!

“爸爸,咱回家和妈妈一起包饺子行不?我们一起吃晚饭!”“没问题,咱晚上一起包饺子!”这天下午,牵着儿子的小手走在回家的林荫路上,夕阳斜照、清风和煦,我的心里开心得像花儿一样,干工作也更有劲了!

(唐兵、段鑫整理)

南海舰队某作战支援舰支队

让官兵安心回家过周末

解放军报讯  周凌彬、万永康报道:“小彭,这周末回去好好陪陪妻子吧!”11月2日下午操课结束,在获得本级首长批准后,南海舰队某作战支援舰支队抚仙湖舰上士彭志健终于坐上了返家的汽车,这是他第一次周末回家住宿。

以往,和彭志健类似的已婚年轻士官由于未达到家属随军条件,按条令规定,休息日、节假日不能回家住宿,只能“望家兴叹”。对此,很多家属也不能理解:明明住在同一座城市,日子咋还过得像“两地分居”?

今年5月1日新条令施行,明确配偶在驻地长期工作或者生活的,在休息日和节假日可以按照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可是在一开始落实的时候,该支队部分基层单位还心存顾虑——“符合回家住宿条件的人多了,值班怎么安排?”“往返路途遥远,会不会发生安全事故?”

为避免新政策带来新矛盾,该支队在严格贯彻新条令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官兵意见,最终明确在休息日、节假日前一天下午操课结束和收假前增派车辆,往返于码头及市区各主要居住地,保障官兵轮休;在严格按照战备要求保持在位率的基础上,合理制订轮休计划、调配值班人员,确保每名家在驻地的已婚官兵每月至少能够回家两次,切实打通回家的“最后一公里”。

“舰长,我申请这周末值班,让年轻的同志安心回家过周末!”这天中午,洪湖舰二级军士长王文彩主动将自己的周末回家住宿机会让给了年轻士官:“应该让新条令变化的直接受益者,感受到新政策带来的融融温情!”

新《内务条令》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在不影响士兵在位率以及执行任务和管理的前提下,已婚士官可以按照规定离队住宿”“配偶在驻地长期工作或者生活的,在休息日和节假日可以按照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休息日和节假日前1日下午操课结束后离队,休息日和节假日结束当日晚饭前归队)”。

原《内务条令》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在不影响士兵在位率以及执行任务和连队管理的前提下,已婚士官可以按照规定离队住宿”“配偶随军或者符合有关规定在驻地找对象结婚的,在休息日和节假日可以按照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休息日和节假日前1日晚饭后离队,休息日和节假日结束当日晚饭前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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